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2017年度”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研究专项”的通知

2017-07-19 62

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从今年开始实施“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研究专项”。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标定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中央作出的建设海洋强国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国家海洋权益维护重大问题特别是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出一批代表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

二、申报资格

首席专家须具备较高政治素质、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最近5年有3篇以上高质量研究成果或1部学术专著(均须与所报课题直接相关)。责任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过程中有信誉不良记录的,不得作为首席专家和课题组成员;凡有内容相近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重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既可根据本通知附件1列出的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也可另行自拟具体选题,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子课题数量不得超过5个。学校将对首席专家条件、课题设计论证、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等认真审核把关。

申报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以及未征得本人同意擅将其作为课题组成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国家社科基金不良信誉档案。

四、立项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专项共设定10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拟确立1-3个研究课题。资助强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50-80万元。

五、具体事项安排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研究选题方向,力争跨学院、跨学校、跨省份组织力量进行申报。

(二)有申报意向的学院,请于724日前,将拟申报选题名称与首席专家姓名报送给社科处科研科。

(三)申请人于86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研究专项”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skc@gxnu.edu.cn)审核。

(四)通过审核定稿后,申请人于810日前按要求打印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研究专项”申请书》,(1)申请书纸质文本7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2)申请书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邓金凤联系,联系电话:13737733772

 

附件:

附件1: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专项研究选题方向.docx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