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31-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级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16年下半年我校有一批省级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已经或即将到研究期限,为了使项目管理更加规范,结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此次项目结题工作范围适用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广西哲社规划项目。
二、结项工作要求
1.即将到研究期限、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请在结项时间前填写好所有结题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广西哲社规划项目还应打印经费开支明细,加盖财务公章,以便进行经费审计工作。
2. 即将到研究期限、但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清理项目除外),请于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的两个月前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申请延期。
3.已过研究期限的项目,应尽快提交结题材料。如无法结题,请于9月26日前补填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申请延期,并按照拟延期时间做好结题准备。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结题材料应先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形审,待定稿后再按照要求打印装订,提交至社科处科研科。结题相关规定以及所需表格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亦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或对应项目的QQ群文件中下载。
2.申请延期的项目,均须在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中写明具体的延期时间和延期理由,并列出阶段性成果。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社科处科研科审核定稿后再连同阶段性成果一同打印提交(审批表一式两份,阶段性成果一式一份)。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直接登录教育部项目管理系统申请变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3.各学院(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省级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结项工作,及时通知、督促到期应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并于9月14日前将各项目负责人的反馈信息表(见附件1)报送到社科处科研科。
313513635635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电子邮箱:skc@mail.gxnu.edu.cn
附件:
1. 2016年下半年应结项省级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清单及反馈信息表(单独下发到各学院、各单位)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结题所需表格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zip
附件3:全国教科项目结题所需表格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zip
附件4:教育部社科项目结题所需表格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zip
附件5:广西哲社规划项目结题所需表格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zip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