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十七次社科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推介(二十一)| 论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之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
编者按
在广西第十七次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中,我校共有62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41项,一等奖获奖成果数及获奖成果总数均位列全区第一!社科处专门开设“社科优秀成果推介”栏目,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21项成果逐一进行推介。
本期推出的论文《论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之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为广西第十七次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获奖成果。
论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之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



成果名称:论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之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
作者姓名: 李伯军
发表时间:2021年1月
发表刊物:环球法律评论
成果简介
文章主要研究了以下三个大的问题:
一是有关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之刑事管辖权冲突的产生。当一国在海外他国领土上建立有军事基地时,基地派遣国享有针对基地人员的刑事属人管辖权的同时,基地接受国则享有刑事属地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基地派遣国与基地接受国关于基地人员所享有的刑事管辖权冲突变得不可避免。
二是有关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之刑事管辖权冲突的解决。二战前,依据旗国法理论,基地派遣国对其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享有专属刑事管辖权。二战后,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之刑事管辖权冲突主要依据“驻军地位协定”进行协调和解决。以1951年《北约驻军地位协定》以及1960年《驻日美军地位协定》为例,有关国家通过分别设置“一般刑事管辖权”、“专属刑事管辖权”以及“共同刑事管辖权”来协调、减少及缓和彼此针对基地人员之刑事属人管辖权与刑事属地管辖权的冲突。
三是有关海外军事基地人员之刑事管辖权冲突的新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冷战的结束导致基地接受国开始日益强化其刑事属地管辖权,同时基地派遣国行使刑事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大幅缩水,这个新的发展给我国提供了一个重要启示:进入21世纪以来,为了捍卫遍及全球的海外利益和人员安全以及履行国际责任的需要,我国驻吉布提的后勤军事保障设施人员之刑事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应特别注重顾及设施接受国的属地管辖权,并以政治解决为补充方法。
文章公开发表于《环球法律评论》2021年第1期上。
作者简介

李伯军,1976年12月生,湖南益阳人,法学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以及非洲法学的研究,其它代表性著作为《不干涉内政原则研究——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分析》(2010),其它代表性论文《武力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合法性问题》(合著)曾被司法部评为“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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