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项目〔2025〕3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法治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的
法治专项面向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需要,重点资助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夯实教育强国建设法治基础,服务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附件1)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
(二)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资助额度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
(一)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
(二)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三)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请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四)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法治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专项。
五、申报要求
(一)本次专项申报不限额。
(二)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的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培育项目,如果是应用研究或综合研究,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如果是基础理论研究,要求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三)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请人应严格按照《《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和《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五)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申报办法
(一)本年度法治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系统网址为:https://202.205.185.227/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二)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请书、活页均无需报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申请人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和活页,各打印2份,由社科处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
七、申报时间安排
(一)5月15日前:各申报单位组织申请人填好申请书、活页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于5月15日(周四)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送至社科处项目科邮箱:skc-kyk@gxnu.edu.cn,申请书和活页的格式命名格式为“张三+申请书/活页”,邮件信息名称统一为“XX学院(部)-2025年全国教科规划XX专项申报材料”;各申请人登录系统预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5月16日—23日:社科处组织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
(三)5月24日—29日: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打磨、修改申报材料并定稿,于5月29日(周四)前登录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四)5月30日:社科处于5月30日下午5:00前在系统审核上报申报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统筹申报工作,全面盘点本单位申报资源,做好申报项目类别、申报学科、申报人员的布局,加强指导。
(二)本年度仍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录入身份证号码,参与课题次数将纳入全国范围统计,并经系统限项申报筛查,请课题申请人提前联系并确认好课题组成员信息。
(三)请各学院(部)务必注意各时间节点,安排好专人负责,做好统筹安排,高质量完成组织申报工作;申请人在项目申报期间,要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在所在单位的统筹安排下认真完成各环节申报工作。
(四)申报过程如有疑问,可查阅“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5)解决,也可直接联系社科处项目科。
(五)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动,则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联系电话:3697266,联系人:陈结媚;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法治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
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社会学科学研究处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法治.docx
附件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附件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