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12-30 44

财教〔2021〕285号


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31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来源:财政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jkw.mof.gov.cn/zhengcefabu/202112/t20211224_37779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