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项目申报】社科项目〔2023〕33号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的通知

2023-07-13 256

各学院(部)、各单位: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以下简称“民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面向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需求,深入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更好服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理论创新。课题研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我国民族工作实际为观照,服务民族工作实际,直面当前迫切需要努力破解的民族理论与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瞄准主要问题,把问题讲深讲透。

三是坚持务实管用。鼓励发挥多学科优势进行整合研究,深入调查研究把情况摸准摸透,提出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

三、项目类别

本次民委项目是决策咨询类课题的公开招标,发布课题指南为13个方面,每个方面原则上确立5-6个中标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共立项80个左右,其中重点课题约35项,资助金额约每项3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民委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课题申请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课题申报内容要求

1.申报课题的具体要求、选题条目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1)。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时可使用指南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重新拟定题目(如自拟题目需标注所属指南选题的项目编号)。

2.申报内容主要是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摘要,须是对策性、应用性、现实性比较强且已经有比较深入研究的成果,并已完成实际研究工作的60~70%,根据申请表格式直接提交3500字左右的摘要(含选题意义500字、成果基本框架2700字,已有研究基础300字)。

(三)课题申报程序

1.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信息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下简称“活页”)和《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以申请人所在学院(部)为单位统一进行报送,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待申报课题拟正式立项公示后,再提交由学校统一盖章的《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表”),履行正式立项手续,具体寄送时间由国家民委另行通知。

3.正式立项后,重点课题将面向课题负责人发放《立项通知书》,并拨付研究经费3万元;自筹项目只发放《立项通知书》,不拨付经费。

五、课题研究期限与结项要求

每个项目研究时限为3个月(自正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项目最终成果为1-2万字的研究报告。鼓励在研究过程中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被《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期刊或《民族研究内参》采用,将免于评审鉴定,并以优秀等级结项。

六、申报限额

本次民委项目申报我校限报30项。当我校申报总数超过30项时,由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申报推荐名单。

七、学校申报安排

(一)7月21日前:申请人填写申报信息表、申请表、活页和汇总表(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为可编辑的Word文档);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评审和形式审查,并于7月21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其中:

申请表和活页以申请人名字命名,如“张三申请表”、“张三活页”、“张三申报信息表”,存为可编辑的Word文件,并存入以“2023+姓名+课题名称+单位名称”的二级文件夹中;以“学院(部)+2023年民委项目”格式命名一级文件夹,存放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汇总表以“XX学院(部)+2023年民委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命名,内含本单位本次所有申报信息,并存于一级文件中。

(二)7月22~24日:如申报总数超过30项,由社科处组织评审,并于7月24日(周一)前公布申报推荐名单;社科处组织形式审查,反馈形审意见。

(三)7月25~26日:申请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定稿、打印申报材料;各学院(部)于7月26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社科处科研科,其中:申报信息表和活页各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定稿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

(四)7月27日:社科处向国家民委报送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育才校区广西文科中心308室(图书馆西侧,假期申报材料受理地点);联系人:潘老师(18778832721)、张老师(18677372326)、胡老师(13677736457);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指南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基本信息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5.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doc

附件5: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