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34项成果参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公示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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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桂教科研〔2022〕14号)要求,经成果负责人申请、学院(部)推荐、学校审查,拟推荐34项成果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全区评审,参评成果包括著作20项、论文12项、咨询服务报告2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6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参评成果有异议的,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栗老师,联系电话13005948009;项老师,联系电话15907889972。
附件:我校拟推荐参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名单(公示)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1月4日
附件:我校拟推荐参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名单(公示).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