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项目〔2022〕44号关于做好我校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及时吸纳教育科学研究新力量,更好发挥教育科学研究专家的作用,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我校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拟推荐专家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学术造诣深,熟悉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和扎实的研究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热心于教育科学事业,学风优良,信誉良好,能认真负责地进行评审、咨询等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鼓励中青年教师、专家学者积极为广西教育科学事业服务。
二、专家的研究专长
拟推荐专家所涉及的研究专长可包括:A.综合问题研究;B.基础教育研究;C.职业技术教育研究;D.高等教育研究;E.民办教育研究;F.民办教育研究;G.农村教育研究;H.终身教育研究;I.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师资队伍建设研究;K.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L.特殊教育;M.教育经济与管理;N.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O.其他研究领域。
三、专家的职责
(一)定期开展教育科学学科发展状况调查,对年度广西教育科学重大和重点课题选题提出建议;
(二)评审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提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建议;
(三)协助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审核和评价;
(五)推荐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
四、组织管理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广西教育科学学科专家库”,从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遴选产生各学科评审专家,聘期3年。
(二)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和专家履行职责情况,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
五、组织推荐工作安排
我校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按照本人申请、学院(部)审核与择优推荐、社科处审查推荐的工作程序,具体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8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9月8日~13日:各学院(部)、各单位整理、汇总推荐表及汇总表,做好专家信息审核,择优进行推荐,于9月12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社科处科研科。其中:纸质版推荐表一式2份,纸质版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推荐表及汇总表统一打包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其中推荐表电子版以申报教师姓名重命名,汇总表以“学院(部)+汇总表”重命名。
(三)9月14~20日:社科处对各学院(部)、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查合格的材料报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已于2018年11月在《关于公布广西教育科学学科组专家名单的通知》(桂科教学〔2018〕18号)中公布受聘的学科专家(名单详见附件3)聘期已到期,需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续聘,逾期不提交材料则视为放弃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纸质材料提交地址),邮箱:skc-kyk@gxnu.edu.cn,联系人:张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3697266。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推荐表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推荐汇总表
3.《关于公布广西教育科学学科组专家名单的通知》(桂科教学〔2018〕18号)(另行通知)
4.我校各学院(部)、各单位符合条件建议申报名单(另行通知)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