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15-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自治区社科工作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通知、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二)限项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本年度全面实行网上申报,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录入身份证号码,参与课题次数将纳入全国范围统计。请课题申请人提前联系并确认好课题组成员信息。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自治区社科工作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指南及申报范围
(一)申报指南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
2.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
3.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国家社科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2)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三、资助额度及研究年限
(一)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4)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研究年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方法及申报名额
(一)申报方法
1.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3月1日零时至3月20日24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申报名额
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以自治区社科工作办下达为准。
五、我校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已于2021年10月15日启动,2022年具体申报进度安排详见附件5(另行下发),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时间截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交的一律不再受理。现将几个重要申报时间截点强调如下:
(一)1月24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2022年第二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使用网络填报版本填写排版,见附件3)、《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及审查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须注明申报推荐排序,见附件4)电子版报送到社科处。
(二)1月24-25日:社科处根据申报单位推荐情况、结合专家意见,确定并公布第一批申报名单。
(三)2月16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2022年第三稿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到社科处。各活页须以申报人名字命名,存为word文件,例如“张三活页.doc”。以单位名称建立文件夹,然后按照学科建立若干子文件夹,子文件夹名称以“单位+学科”命名,再把活页按照学科分别放入各子文件夹中。
(四)2月20-26日:社科处联合各申报单位分学科组织第二轮现场论证会,并确定、公布第二批申报名单。
(五)3月2前:入围申报名单的申报者进入国家社科基金创新服务平台填报、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系统于3月1日零时起开放)。
(六)3月6日前:社科处审核、整理申报材料上报区社科办参加全区评审,未通过区评者将无法报出广西。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师申报,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由于组织申报工作时间正值寒假,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注意受理申报材料及审核截止时间,安排好专人负责,确保按照各申报阶段时间截点做好安排,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二)各申请人在系统申报的同时,仍需在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线上线下完全一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按学校规定处理,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本年度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五)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教育学、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我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 gxnu.edu.cn,联系人:潘云峰(18778832721)、张丽娜(18677372326)、胡巾雄(13677736457)。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3.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及审查表
5.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进度安排表(另行下发)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