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73-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我校教师投标要以广西师范大学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揭示党百年奋斗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1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三)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四)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五)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一)本次招标的选题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指南中所公布的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二)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三)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四)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0万字,不加附件。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投标者及其所在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我校将从政治方向、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审核,合格者予以上报。
(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
1.本次招标实行线上和线下申报的方式。其中部分选题需在网上进行申报,同时按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书》;投标指南中序号为99、100、102、103、104、105、109等7个招标方向不在线受理投标材料,须线下进行投标,即按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书》。
线上申报的,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填报。投标者以实名信息在申报系统提交注册申请,待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此前已在申报系统注册账号的,可直接用账号登录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操作办法可参考《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3)。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申报时间及填报要求
申报系统于2022年1月5日至1月15日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投标者要确保系统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并确保所提供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标书与系统上传的标书完全一致。
投标者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投标书》前,要确保标书中“投标者承诺”“项目责任单位承诺”“项目合作单位承诺”“责任单位审核意见”等地方已签字、加盖公章后,再扫描上传标书。
九、我校具体申报事项安排
(一)投标意向报送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投标,并将拟报选题及首席专家等信息填至《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于在12月3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社科处科研科邮箱。
(二)申报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10日前:社科处、投标者所在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选题进行分析研讨,确定子课题研究方向;
2.2021年12月31日前:投标者填写《投标书》及《汇总表》;投标单位统一将《投标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学院(部)+十九届六中全会重大课题”字样。
3.2022年1月7日前:社科处、投标者所在单位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投标材料进行评审,召开现场论证会,提出修改意见;社科处对投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反馈审查意见。
4.2022年1月12日前:投标者根据专家意见对投标材料做进一步打磨、修改;同步做好“投标者承诺”“项目责任单位承诺”“项目合作单位承诺”“责任单位审核意见”等内容的签字、盖章及扫描工作。各投标单位将《投标书》二稿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学院(部)+十九届六中全会重大课题二稿”字样。
5.2022年1月12-13日:社科处对投标材料二稿进行形式审查,反馈审查意见。
6.2022年1月13-14日:投标者打印并在系统上传投标材料。2022年1月14日中午12:00前,请投标者及投标单位按如下要求提交投标材料:
(1)选题序号除99、100、102、103、104、105、109等7个招标方向外的投标者通过“申报系统”提交招标材料,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者于2022年1月14日中午12:00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投标书,同时确保标书中:“投标者承诺”有投标者电子签名及日期;“表8.子课题结构和主要内容”有子课题负责人电子签名;“表12.项目责任单位承诺”有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多个项目责任单位,则依次签字盖章;“表13.项目合作单位承诺”有项目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合作单位公章,如有多个项目合作单位,则依次签字盖章(如无项目合作单位,此处无需签字盖章);“表14.责任单位审核意见”:有科研管理部门(社科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有单位(学校)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社科处统一提供)。以上几处页面签字盖章后,由投标者扫描并替换对应的页面后再上传标书。
②纸质版《投标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制作。
③电子版《投标书》Word格式及PDF格式各1份。
④《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其中纸质版《汇总表》需投标者所在单位审核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序号为99、100、102、103、104、105、109等7个招标方向选题,不在申报系统提交投标材料,需按如下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材料:
①纸质版《投标书》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制作。
②电子版《投标书》Word格式及PDF格式各1份。
③《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其中纸质版《汇总表》需投标者所在单位审核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投标材料提交地点或方式
(一)纸质版投标材料提交地点为: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30室。
(二)电子版投标材料提交方式: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
十一、学校申报激励措施
为调动我校专家学者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积极性,学校拟对该项目申报制定以下激励措施:凡按照申报进度安排提交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以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报出学校为准)的,均参照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已获资助未结项的不再重复资助),资助项目经费10万元。申报之初预拨付启动经费3-5万元;中标的项目,视为达到结项条件,予以拨付项目剩余经费5-7万元;未中标的项目,视为未达到结项条件,项目终止,不予拨付项目剩余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697266。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1年11月)
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doc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1年11月).doc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doc
附件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