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50-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桂教科学〔2018〕15号)有关规定,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结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时间范围
本次受理课题的年份为2016年度及以后立项未结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受理类别
本次受理课题的类别有:
1.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
2.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
3.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
4.委托重点课题;
5.部分专项课题,包括:党建研究专项、广西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广西民族教育研究、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籍学历管理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和教学研究专项、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广西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专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壮汉双语教学研究专项、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广西教育发展研究专项、教学研究专项等。
(三)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课题,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
(四)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可提交研究总报告、书稿、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课题按照立项通知的成果要求进行验收;
(二)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
(三)专项课题按立项时的公布文件、立项通知和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各相关学院(部)及单位按照结题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并提交至社科处审核,社科处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9月30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统一收集结题材料电子版并根据结题要求做好材料形审工作,形审不合格将统一退回。同时在9月30日(周四)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发送到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逾期不受理。
2.10月8日-9日:社科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意见反馈。
3.10月10日-15日: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对结题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0月15日(周五)前统一收集结题材料纸质版及《课题结题汇总表》报送至社科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30办公室),同时将结题材料电子档最终版发送到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
结题材料包括:
(1)2套结题鉴定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1份《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4),由结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
结题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装订(材料较多的可胶封)。
四、结题鉴定
(一)采取会议集中鉴定方式,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对研究成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果,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二)第一次鉴定未通过者,可在下一次集中受理结题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五、其他说明
(一)凡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不接受在受理范围之外、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
(二)课题完成评审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将结果公布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上,网址:http://ghkt.jyt.gxzf.gov.cn。
(三)关于结题事项的其他要求,可参阅“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桂教科学〔2018〕15号)”(附件5);
(四)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张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3697266。
附件:
1.结题鉴定材料要求
2.结题材料封面+目录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
5.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桂教科学〔2018〕15号)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9月4日
附件5: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桂教科学〔2018〕15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