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47-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1-08-05 111

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一)本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共发布335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3个学科领域。详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见附件1)

       (二)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三)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及大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以上且经中期检查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限项要求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2.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一)投标者须按《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803/c431028-32179539.html)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0万字,不加附件。

       (二)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四)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五)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组织程序对《投标书》、首席专家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不得变更子课题负责人。

       (四)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申报办法

       (一)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8月30日至9月1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学校审核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二)“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九、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8月13日前:各投标单位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投标,并将拟报选题及首席专家等信息填至《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中。《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社科处科研邮箱。

       (二)8月30日前:投标者根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填写《投标书》;投标者所在单位组织校内专家、校外同行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仔细论证及修改,投标单位于8月30日前统一将《投标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字样。

       (三)9月4日前: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投标材料进行评审,开展形式审查和召开现场论证会,反馈形审和修改意见。

       (四)9月10日前:投标者根据专家意见对投标材料做进一步打磨、修改,并定稿。

       (五)9月14日前:投标者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填报投标信息并上传《投标书》。具体填报方法可参照《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4)进行操作。

       (六)9月15日:社科处在申报系统复核投标材料,并上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十、其他事项

       (一)各投标单位务必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充分协调和组织各方力量做好本次投标工作。

       (二)各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做好规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材料上传系统并提交,要确保《投标书》和申报系统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填报和提交。

       (三)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于9月18日前将经审核合格的《投标书》上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建议中标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四)凡按照申报进度安排提交投标材料的,均参照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在研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除外),资助项目经费10万元。立项之初拨付启动基金1-2万元;若项目中标则视为达到结项条件,予以拨付项目剩余经费8-9万元;未中标的项目视为未达到结项条件,项目终止,不予拨付项目剩余经费。

       (五)所投标的项目中标以及后期结题,将按照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潘老师(18778832721)、张老师(18677372326)、胡老师(13677736457), 办公室电话:3697266(9月5日后使用),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3.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

       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8月4日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docx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8.3.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xls

附件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操作手册.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