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4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1-07-20 98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二)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一)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系统网址为: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我校自8月16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8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填报:

       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

       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1份申报成果至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8月20日前:各申请人预填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将申报书稿及相关证明材料整理好。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二)8月22日前:各申报单位整理汇总好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申请书》、书稿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好《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查表”),一起打包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三)8月23-25日:社科处组织形审并反馈形审意见。

       (四)8月26-28日:申请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登录“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定稿电子版(包括《申请书》WORD及PDF版、书稿、相关证明材料及《审查表》),并发送社科处科研科邮箱,同时报送《审查表》纸质版一份至社科处,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审查表》报送地点为:育才校区图书馆西侧广西文科中心315室。

       (五)8月29日-30日: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上报教育厅。

       (六)8月31日-9月3日,由教育厅组织评审并择优上报教育部。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过程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参考《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3)以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4)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与有关出版社协商,统一装帧出版。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潘老师(18778832721)、张老师(18677372326)、胡老师(13677736457),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

       2.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审查表

       3.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doc

附件2: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审查表.xls

附件3: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pdf

附件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