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4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的通知

2021-07-18 135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种类包括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4个类项目。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研究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及历年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2),同时把本单位艺术学科的优势特色与国家资助重点进行对接,认真谋划和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二、申报方式

       (一)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进行申报,首先详读项目申报基本操作方法(http://www.cnaf.cn/gjysjjw/xmsb/jszlist.shtml),熟悉“申报工作流程”(见附件3)。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cnaf.cn/#/logi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时间要求

       项目从2021年7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9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8月2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表》初稿到所在单位,《申报表》可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管理系统填报导出,《申报表》先以暂存方式保存,待最终定稿后再点击提交;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初稿汇总后,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将《申报表》初稿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须以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二)8月21-29日: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送校外专家评审,每个申报单位至少外送3位专家评审(评审费用由社科处统一支付),同时建议资金充裕的单位院增加1-2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费用由申报单位支付);各申报单位将专家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表》;

各申报单位应于8月20日前将外请专家评审计划填入《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外请专家评审计划表》(见附件5),并报送至社科处科研科备案。

       (三)8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汇总《申报表》二稿和更新《汇总表》信息,将《申报表》二稿和《汇总报》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

       (四)9月1-4日:社科处召开申报论证会,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对《申报表》进行形式审查,反馈审查意见;

       (五)9月5-8日: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再次修改、完善《申报表》。

       (六)9月9-11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其中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注册个人账户登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等3个类别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到社科处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地址:育才校区图书馆西侧315室(可同时容纳多人填报,欢迎自带手提电脑)。

申报材料应9月1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本年度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七)9月14-15日: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定稿发送社科处科研科邮箱,同时社科处在“管理系统”复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五、其他申报事项

       (一)根据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需要提供审读意见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审读意见(填写模板见附件6)以及《申报表》(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盖章,一式一份)报送社科处科研科,由科研科统一报送广西文化和旅游厅开具审读意见。需要说明的是,提交审读材料之后,项目名称不能再有改动,请需要出具审读意见的项目申报者在提交审读材料前确定好申报项目的名称。

       (二)《申报表》中涉及到广西师范大学的相关信息请参照附件8填写;涉及申报主体的文字表述与数据,由申报单位提供文字材料。

       (三)申报时需要提交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等材料由社科处提供。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潘老师(18778832721)、张老师(18677372326)、胡老师(13677736457),联系电话:3697266(9月5日后使用);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2014-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清单

       3.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流程

       4.广西师范大学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5.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外请专家评审计划表

       6.审读意见填写模板

       7.申报材料涉及学校等相关信息填写标准(另行下发)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7月18日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zip

附件2:2014-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清单.xls

附件3: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流程.jpg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外请专家评审计划表.xlsx

附件6:审读意见填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