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40-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6-29 141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推荐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师政科技〔2016〕16号)文件,学校拟开始受理2021年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本校在职教职工撰写的、具有原创性的学术著作均可申报。申报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尚未公开出版,不存在产权争议;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存在意识形态倾向及学术不端方面问题;

       3.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高于15%;

       4.引文、注释规范,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下列情况不在受理范围之列:

       1.不公开发行销售的图书

       2.论文集

       3.系列丛书、科普读物

       4.教科书、工具书和一般数据库

       5.译著

       6.文艺创作作品集

       7.音像制品

       8.未加整理成著作体系的博(硕)士学位论文

       9.存在版权纠纷或版权不明晰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资格审查与推荐,就其意识形态、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及对学科建设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

       (二)学术著作及相关材料

       1.学术著作纸质版。一式一份,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 单位等个人信息,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2.已发表的与学术专著有关的论文清单及论文复印件、国内外已出版的同类著作清单。一式一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中国知网查重检测报告。一式一份,须加盖检测单位公章。因学校图书馆知网查重系统近期无法使用,本年度申报成果查重工作直接由社科处负责检测并打印检测报告。

       (三)以博(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以及往年申请未入选再次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修改文字比例应不低于学术著作的30%。

       (四)上述材料电子版(学术著作只需发送PDF版本)。

文科学院(部)及机关业务部门的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研究处(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c@gxnu.edu.cn;理科学院的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c@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字样。

       三、《广西师范大学推荐资助出版学术著作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申请者不能同时提出两项(含两项)以上申请。累计三次获资助出版著作的作者或近三年内获得过资助出版著作的作者,不再受理资助。 

       四、本年度申报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0日,逾期申报的,将纳入下一年度评审。

       五、本年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评审工作将采取校外同行专家初审、校学术委员会终审方式进行。评审结束后,社会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处将发布通知公布评审结果。通过评审的学术著作将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印刷出版。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联系,电话:3697267;科技处成果管理与技术转移科联系,电话:3690051。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2021年修订)

 

 

 社会科学研究处

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29日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学术著作推荐资助出版申请表》(2021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