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39-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1年度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设立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组织实施2021年度专项重大招标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
二、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贺信》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时代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创新性、标识性研究成果,推动史学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一)招标数量
本批重大项目共设24个招标项目研究方向,涵盖中国史、考古学、世界史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项目。
(二)资助强度
1.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2.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及大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后经中期检查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者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
2.在史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4.每个投标项目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投标及限项要求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2.同期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
4.子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
5.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
6.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子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五、投标项目要求
(一)投标项目组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附后)投标,自选项目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二)投标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项目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项目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项目数量。
(三)投标项目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项目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四)投标项目组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五)投标项目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选题要侧重学科融合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七)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六、我校申报具体事项安排
(一)投标意向报送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投标,并将拟报选题及首席专家等信息填至《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投标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投标汇总表”),于6月30日(周三)前将《投标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
(二)申报进度安排
1.7月25日前:投标者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方向》(见附件2)确定课题名称,并填写《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投标书”)。申报单位将《投标书》初稿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kyk@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学院(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字样。
2.7月26-31日:投标者所在单位组织召开现场论证会会,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投标书》进行论证。
3.8月8日前:投标者根据专家意见对投标材料做进一步打磨、修改。并将《投标书》二稿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学院(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二稿)”字样。同时完成《投标书》中“项目责任单位承诺”和“项目合作单位承诺”等材料的签章手续办理。
4.8月10日前:社科处对投标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反馈审查意见。
5.8月12日前:投标者根据反馈意见对投标材料进行最后打磨、修改、定稿,并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者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注册并系统提示提交投标材料(已注册账户的可使用原账户登录),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具体填报方法请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见附件4)进行操作。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投标者所在单位提交投标材料终稿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
①《投标书》纸质版,一式2份。标书需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制作。
②《投标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科研科邮箱:skc-kyk@gxnu.edu.cn,其中《投标书》电子版需报送WORD版和PDF版两个版本。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育才校区图书馆西侧315室。
6.8月15日前:社科处在“项目申报系统”完成投标材料的审核上报,同时将《投标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并报送中国历史研究院。
七、其他事项
(一)投标者及其所在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要从选题设计、项目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审核,合格者予以上报。
(二)投标项目组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投标项目组拟定子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须为项目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项目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不得变更子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项目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评审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中国历史研究院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六)建议中标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及中国历史研究院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中国历史研究院联合下发立项通知书。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潘云峰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697266,18778832721。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投标汇总表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方向
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投标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方向.docx
附件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