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7-关于组织开展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市政发﹝2008﹞56号)相关规定,2021年将开展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奖对象
本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超出此时限出版、发表或鉴定的成果,不予评选。
二、评奖范围
(一)申报参评成果作者必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含退休)。桂林作者与外省、市作者合作的作品,作者应为主编或完成篇幅占总篇幅的50%以上。
(二)正式出版(含电子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通过专家组鉴定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研究成果;被桂林市党政部门或各县(区)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以文件为依据)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同一作者在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的系列论文。
(三)个人或集体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研究报告集,不能以专著参评,但允许作者选择其中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参评,但允许作者以其中相对独立的成果参评。
(四)以单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
(五)同一作者在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的系列论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
1.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含省部级);
2. 有版权或其他争议的社会科学成果;
3. 非学术性的成果,如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文件、讲话、总结等;
4. 评委会成员的成果;
5.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成果。
三、申报审核推荐
(一)申报材料
1.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4份,可复制),
2. 参评成果11份,其中至少有1份原件。
3. 每位作者限申报2项成果(含合作成果),同一作者如有1项集体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报,则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二)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 1月17日—3月14日,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各申报者于3月14日前将《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提交至学院(部)。3月15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申报书、参评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申请书须以申报者名字命名+成果名称命名,存为word文件,例如“张三桂林市地方治理研究.doc”。
2. 3月16—20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申报表进行内容审核和形审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学院(部)。
3. 3月21—22日,各申报者根据反馈意见和形审意见进一步修改申报书。3月23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申请书二稿、申报汇总表报送到社科处。
4. 3月23—24日,社科处对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形式审核,确定最终排版格式。
5. 3月25—26日,各申报者按要求打印申报表,并申报表及评奖成果交至各学院(部)。3月26日前,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交社科处。
6. 3月29—30日,社科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三)其他要求
1. 纸质材料:参评成果、《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单位盖章)。
2. 电子版材料:《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作者+成果名称命名)、《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单位名称+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命名文件及文件夹),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邮箱skc@gxnu.edu.cn。
(四)为便于掌握我校参与申报人员的总体情况,凡通过其他学会申报评奖的同志,请将情况告知所在单位,一起汇总(在备注中注明)后上报学校。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联系:电话3697267
附件:
1.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
3. 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4.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广西师范大学社科处
2021年1月19日
附件2: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