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48-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遴选的公告》,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启动2020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遴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评成果须聚焦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形式包括:(1)政府决策咨询、专题调研和数据研究报告(不含规划类成果);(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成果完成时间范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参评成果作者的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暂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中国大陆境内作者同境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中国大陆境内作者须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
(三)参评成果作者仅限报一项个人成果,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四)参评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证明或经济、技术、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
2.论文须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有CN刊号,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3款。
3.专著须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须有ISBN书号。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2020年8月制),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1)。
(二)《申报书》纸质版要求提交原件2份(A3、120克打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填写审核及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未附单位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签字盖章的申报书信息应与电子申报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成果要求原件4份,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可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3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完整目录、论文全文刊载页,并装订成册。
(四)佐证材料单独装订,要求一式4份,要能够证明参评成果的思想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影响和实际效益。
(五)如参评成果的语种为外文,须同时提交成果全文的中文翻译纸质版一式4份。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材料电子版审核时间:2020年9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skc@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字样。
(二)网络填报时间:2020年9月24日前,申报人登录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http://124.205.136.218: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进行填报。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时间:2020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育才校区图书馆三楼310室)。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谭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7267;18778831696,13317731799。
附件:
1.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
2.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使用说明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9月5日
附件1:2020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正式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