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41-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19 195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推动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科研服务国家需求、支撑事业发展的作用,促进优秀成果的转化应用,2020年国家语委继续实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已结项的国家语委科研项目或其他科研基金项目中,具有深化研究或转化应用潜力的优秀语言文字科研项目成果,资助经费额度为5-15万元/项。具体资助方向为:

(一)具有前瞻性和较高学术价值的语言文字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拓展、深化。

(二)社会急需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三)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语言文字工作研究成果推广实施。

(四)体现原创性和开拓性,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作用或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报告等出版。

(五)与语言文字相关的软件、系统平台等其他类别成果进一步开发利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有关规定。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科研能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二)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此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申报系统链接为: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请申请人注册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选择“后期资助”项目类别申报。

(二)截止时间。714日起申请人可以在申报系统中注册并进行填报,817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从申报系统导出,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或单位统一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gx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语委优秀成果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后反馈意见,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仍可修改、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82017:00,申请人务必按规定时间在申报系统内提交申请书。

(三)纸质材料提交要求。申请人导出申请书定稿电子版,打印一式六份(双面打印)并同时提交原项目的成果两份、结项证书复印件两份(相应电子版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于823日前报送至育才校区图书馆西侧广西文科中心办公室(具体地点见科技处、社科处/广西文科中心值班安排表)。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二)后期资助项目管理参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11日,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总经费的80%,其余20%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集中鉴定并结项后拨付。

(三)项目成果在出版或应用中须注明“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18778832721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719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