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33-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广西地方志人才梯队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地方志系统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地方史志工作者的素质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将继续实施广西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第一层次人才:在国内史志研究领域具有前沿水平和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二)第二层次人才:在史志研究领域具有一定造诣、在区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学术人才。
(三)第三层次人才:在区内史志理论研究或地方史志工作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报对象条件
我校从事史志理论研究和史志实践的地方史志工作者或历史文化相应岗位工作者。具体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操守,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学术研究的良好发展潜能。
(三)具有地方史志工作实践或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项目的,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每位专家限推荐3项。
(五)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发表(出版)过高水平的方志学、年鉴学或相关学科学术论文及专著。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成果。
3.在获奖地方志、年鉴等成果中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
三、选拔程序
(一)全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及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2020—2021年度广西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项目申请书、所在单位初审后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工作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
(二)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
(三)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发文公示、公布入选人员。
四、培养模式
(一)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在2020-2021年内,以申报项目为载体,对入选人员给予一定的科研资助经费。其中第一层次5万元~10万元,第二层次0.5万元~2万元,第三层次0.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科研、成果出版等工作。经费按项目实际进展和工作情况分期拨付,并按财务制度严格管理。
(二)培养人员对于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学术任务,如培训、授课、讲座、评稿、审稿等,应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
五、考核要求
(一)入选人员应定期上报科研项目进度情况。项目结题前应填写考核表与相关科研成果一并上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将通过会议、网站、通报文件等方式定期公布此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在2020-2021年期间,要求第一层次人才出版史志学术专著一部(不得以文集代替),或出版地情书一部。第二层次人才在核心期刊和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各发表至少一篇论文,或出版史志学术文集一部。第三层次人才在公开出版的相应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各层次人才都要求在史志、年鉴编纂等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至社科处(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同时将申请书(以学院+姓名命名)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gxnu.edu.cn。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电话:3697267。
附件:2020-2021年广西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6月24日
附件:2020-2021年广西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