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11-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广西教科规划办现启动2020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我校有关本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15—2018年度立项的未结课题。受理课题的类别有: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委托重点课题;部分专项课题(广西民族教育研究、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籍学历管理研究专项、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广西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专项、语言文字研究专项、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
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课题,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课题,亦属受理范围。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另文通知,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成果要求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以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可提交研究总报告、书稿、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其中,资助经费重点课题(A类),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确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出版专著1部;自筹经费重点课题(B类)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自筹经费一般课题(C类)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
专项课题按立项时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
三、其他说明
(一)结题鉴定采取会议集中鉴定方式,由广西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对研究成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果,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二)第一次鉴定未通过者,可在下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三)凡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统一收集结题材料并交到社科处(雁山起文楼532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包括2套纸质版结题鉴定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份纸质版《课题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同时将上述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廉老师,联系电话: 13557830848,3697266。
附件:1.结题鉴定材料整理要求
2.课题结题汇总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