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5-关于组织开展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宣字〔2020〕22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社科联将开展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时间条件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社科成果。不在上述规定时间完成,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部委、自治区采纳并产生重大影响,且有证明材料的社科成果可以参评。
(二)作者申报资格
1.工作单位为“广西师范大学”的作者;
2.与外校、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台港澳地区)、国外作者合作的成果,我校作者应为第一作者;
3.每位作者限申报2项成果(含单位集体成果、合作成果排名前三名的成果),合作成果前三名(排名以原件为准,以姓氏笔画或以章节排序的以申报表为准)的作者均须在申报表合作者栏签名。同一作者如有1项合作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报,则只能申报1项成果。有合同约定的成果,须按合同约定申报,否则按有争议的成果处理。
4.以单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
5.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委会成员的成果不能参评。
(三)参评成果类别与资格
所有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
1.著作类:正式出版(含电子出版书号的电子出版物)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国内出版社用外文出版的成果,要附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个人或集体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研究报告集不能以专著参评,但允许作者选择其中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参评,但允许作者以其中相对独立的成果参评。
2.研究报告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公开发表;
(2)具有厅级以上部门立项依据和结项证明材料;
(3)通过5位以上相关领域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鉴定;
(4)被设区市或自治区党政部门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以正式文件为准)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3.论文类:公开发表。国内刊物用外文发表的成果,附中文翻译件。系列论文必须是同一作者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为系列论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1.已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有版权或其他争议的成果;
3.非学术性的成果,包括大事记、概览、人物传略、统计资料、
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等(某些学术性很强的人物评传,经学科组鉴定合格的除外);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成果;
5.有关单位立项,未以单位名义组织结题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6.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在国外出版和发表的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五)成果日期的认定
1.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注明的第1版日期为准。著作分册及系列论文等跨年度的,以最后一册(篇)出版(发表)日期为准。内容有较大变动的修订版以修订版出版日期为准,但必须附带原著以作对照;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月期为准;
3.经专家组鉴定合格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以专家组鉴定日期为准;
4.被设区市及自治区党政部门采纳使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以采纳出台的文件时间为准。
二、申报审核推荐
(一)申报材料
1.《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4份,可复制);
2.成果14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除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外,其他12份成果均由申报者自行做匿名处理。
(二)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1.3月1~20日,申报人填写申报表、聘请同行专家填写“相应研究领域专家推荐意见”。各申报者于3月20日前将《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提交至学院(部)。3月20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申报书、参评成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参评成果汇总表中需标明是否有“相应研究领域专家推荐意见”。申请书须以申报者名字命名+成果名称命名,存为word文件,例如“张XX 广西地方治理研究.doc”。
2.3月21~26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申报表进行内容审核和形审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学院(部)。
3.3月26~30日,各申报者根据反馈意见和形审意见进一步修改申报书。3月30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申请书二稿(含专家推荐意见)、申报汇总表报送到社科处对接工作人员处;
4.3月31~4月2日,社科处对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形式审核,确定最终排版格式。
5.4月3~ 8日,各申报者按要求打印申报表对进行装订和匿名,并交至各学院(部)。4月8日前,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资格、成果匿名处理情况。
6.4月9~14日,各学院(部)科研秘书按社科处安排提交申报材料至社科处,社科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7.4月15~25日,对符合申报资格的成果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单位盖章,请勿改动表格形式,勿合并单元格)。因为需要现场审验材料,请申报成果超过10项的单位,须按社科处安排具体报送时间报送材料。
2.电子版材料:《广西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作者+成果名称命名)、《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单位名称+广西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奖命名文件及文件夹),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邮箱skc@gxnu.edu.cn。
3.为提高效率,加强沟通交流,请参加本次成果奖申报的教师加入“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群(群号:1017299228)”。
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是省级重要科研奖项,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我校教职工积极申报,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因《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尚未公布,如有出入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773-5843330
附件:
1.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
3.学科分类参考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