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62-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的通知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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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101号)精神,国家民委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中心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国别区域定位,有前期研究基础;
(二)具备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的科研力量及相关学科和专业支撑;
(三)物质保障有力,能确保经费投入,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2020年3月,各院校报送申报材料至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4月,国家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5月,国家民委确定入选名单并下发通知,择机举行授牌仪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0年3月16日前报送《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一式2份)、《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按时报送至社科处平台管理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c@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平台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697265。
附件:1.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
2.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3.国家民委第一批、第二批“一带一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名单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