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62-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民委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的通知

2019-12-26 328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101号)精神,国家民委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中心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国别区域定位,有前期研究基础;

(二)具备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的科研力量及相关学科和专业支撑;

(三)物质保障有力,能确保经费投入,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20203月,各院校报送申报材料至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4月,国家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5月,国家民委确定入选名单并下发通知,择机举行授牌仪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0316日前报送《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一式2份)、《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按时报送至社科处平台管理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c@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平台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697265

附件:1.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

2.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3.国家民委第一批、第二批“一带一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名单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1224

 

附件1: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2: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国家民委第一批、第二批“一带一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