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6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以及我校申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2月15日之前的,或在2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 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项目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我校申报工作已于2019年11月22日启动,时间进度详见附件10,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时间截点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交的一律不再受理。
下面就下阶段组织申报工作强调如下:
(一)2019年12月下旬~2020年1月2日:各申报者填写《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启用2019年12月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至学院(部)。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注意事项和建议,请详细阅读附件6、附件7。由学院(部)组织学术委员会成员及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的意识形态倾向及学术质量等进行集体论证,努力发挥团队的智慧,提出修改意见。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1月2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修改后申请书、活页、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申请汇总表中需将申报项目按照选题和论证质量进行排序。
申报期间报送的申报材料,申请书和活页均须以申报者名字命名,存为word文件,例如“张三申请书.doc”“张三活页.doc”。
(二)2020年1月2~8日: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根据我校申报名额确定正式申报名单(未通过专家评审者将不具备申报资格),社科处将获得申报资格的名单反馈到各申报单位。
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者申报的项目直接入围申报名单,可不参加专家评审,但须将申报项目名称、所属一级学科、项目类别通过所在学院(部)报送至社科处科研科备案,以便预留申报名额;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在专家评分大致相同情况下,可优先考虑入围申报名单。
(三)2020年1月8~11日:各申报者根据社科处提供的国家社科基金帮扶专家名单(另行公布)联系、确定帮扶专家;社科处分学科举办现场论证会,邀请校内外专家与申报者现场交流论证修改方案;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反馈形审意见;社科处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接后续申报工作。
(四)2020年1月8 ~15日:各申报者在帮扶专家的指导下,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和形审意见进一步修改申报材料。申请书里的数据表应基本定稿,以便录入申报系统以及开展申报查重检测。1月15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申请书及活页二稿、申报汇总表以及申报查重表电子版报送到社科处对接工作人员处;
(五)2020年1月16~20日:社科处对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形式审核,确定最终排版格式;对全校申报名单进行查重检测。各申报者确定课题组成员名单,如后期需新增校内成员,应先向社科处报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增加。
各学院(部)根据社科处反馈的申报材料版本录入申报系统,经检查无误后,于1月19日前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数据xmsbsj.dbf文件报送到社科处对接工作人员处。机关业务部门等申报数据由社科处统一录入。
各申报单位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组织申报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六)2020年1月20~29日:各申报者在社科处反馈的版本上继续修改内容,不允许有排版、格式上的改动。
1月29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申请书及活页三稿Word及PDF版本报送到社科处对接工作人员处。如项目名称、所属学科较二稿有变动的,请联系社科处对接工作人员修改系统申报数据。此版本用于提交到自治区哲社办参与全区评审,评审不通过的项目,将不能报出广西,请各申报者认真对待。
考虑到申报材料三稿提交时间正值大年初五,为了减轻各申报者、各申报单位的负担,社科处将根据各申报者提供的PDF版本进行统一打印、上报自治区哲社办。请各申报者对提交的PDF版本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准确无误。
后续申报工作另行通知,请各申报单位、申报者密切关注社科处通知。
四、其他要求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应报尽报原则,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都必须申报,不申报的老师应提交书面说明。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对各学院(部)、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预审,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才能正式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师申报,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由于2020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较往年提前了近一个月,组织申报工作时间集中在春节期间,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务必注意受理申报材料及审核截止时间,安排好专人负责,确保按照上述时间做好安排,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教育学、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邮箱:skc@ gxnu.edu.cn,联系人:邓金凤,3697266、5846433、13737733772;廉超,3697266、5846433、13557830848。
附件:1.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
3.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填写建议
7.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材料填表注意事项
8.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10.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时间安排表
广西师范大学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4: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6: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填写建议.pdf
附件7: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材料填表注意事项.doc
附件10: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