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60-关于资助文科学院(部)邀请专家到校讲学的补充通知

2019-12-26 273

各文科学院(部):

2017年起,社科处启动实施了资助各文科学院(部)邀请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到校讲学的工作,部分学院(部)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积极联系邀请了多位专家到校指导,在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让我校申报教师获得更多校外专家辅导,力争使我校在2020年申报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社科处对该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质

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

二、资助数量及经费范围

每个学院(部)可聘请3-5位专家。资助经费包括:专家住宿费、专家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专家酬劳:3000/人。

三、专家讲学内容

须是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辅导方面内容

四、资助时间及流程

(一)时间:不限

(二)流程:

1. 学院(部)制定邀请专家讲学方案,提交至社科处科研科审批;

2. 学院(部)依据获批方案邀请专家到校讲学,开展申报辅导工作;

3. 专家离校一周内,学院(部)持辅导报告有关材料相关票据到社科处办理报销手续:

1)报告会情况说明,如时间、地点、内容,须附上报告会照片;

2)专家交通、住宿票据;

3)专家个人信息(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3697266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