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55-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2019-11-14 270



各有关学院(部):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国家高端智库及培育智库。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一)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二)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三)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七、投标纪律要求

(一)投标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学校将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四)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哲社工作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请各学院(部)以及各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组、各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广西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组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组织学院(部)或团队成员中承担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骨干人员围绕招标课题研究方向指南,仔细盘点与指南相关的前期成果积淀,找准选题积极申报,精心策划选题,并联合其他高校或者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强有力的研究团队,科学论证,力争在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申报立项方面取得突破。

九、学校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投标者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填写《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及相关材料。

(二)组织申报进度安排

1. 各学院(部)于20191122前将拟报选题序号、名称及首席专家姓名报送社科处科研科邓金凤老师;

2. 20191114日~1215,投标者填写《投标评审书》,投标者所在单位组织学院(部)专家、同行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仔细论证及修改。

3.各学院(部)于20191215日前将《投标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学院(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项目”字样。

4. 20191216-20,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投标评审书》进行评审与形式审查,召开现场论证会。

5. 20191221-29,投标者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投标评审书》。1229日前,各学院(部)将《投标评审书》修改版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进行审查。

6.20191230-202011,社科处审核《投标评审书》并反馈审核意见,投标者根据社科处审查意见进行再次修改。

7. 202012日前,各申报学院(部)将纸质版《投标书》(一式2份,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需要子课题负责人签字、项目责任单位签字盖章)、《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提交社科处科研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以上材料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8.20191220日至202015日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我校申报材料须在2020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三)学校申报激励措施

为调动我校专家学者的申报积极性,学校拟对该项目申报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凡是提交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以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报出学校为准)的均参照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在研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除外),立项之初拨付启动基金2万元(即提交投标材料之后、与广西文科中心签订项目合同后立即拨付);中标的项目,视为达到结项条件,中标后予以拨付项目剩余经费8万元。未中标的项目,参照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合同要求进行培育,项目周期为两年,达到合同约定的结项条件后,予以拨付项目剩余经费8万元。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邓金凤老师联系;联系电话:369726613737733772

 

 附件: 

1.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2.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4.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

5. 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合同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1114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docx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doc

附件5: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