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34-关于召开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论证会的通知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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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部):
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已进入最后修改提升阶段,为进一步帮助我校教师提高申报质量,社科处拟召开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论证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2:30-5:00
二、地点:雁山校区音乐楼b209会议室
三、主讲人:梁君教授(社科处处长)
四、参会人员
申报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老师;同时热忱欢迎其他有兴趣的师生到会学习交流。
五、其他要求
(一)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老师不得无故缺会,各申报学院(部)于6月5日(周三)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社科处谭亚萍老师处。
(二)未提交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材料二稿到社科处的老师可自行携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表纸质版参会,以便主讲人作现场点评。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报告会期间保持手机关机或振动状态,不要随意走动。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3697266。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