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要认真学习《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和《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了解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研究方向、申报范围、立项类别、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报方法、评审方法,做好项目选题及论证工作。
二、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本年度课题立项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课题立项类别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本年度继续设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该项目用于资助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教育研究人员,重点围绕西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更好地服务西部教育和社会发展。西部项目设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课题,共30项左右,与年度项目一同申报评审,申报时无需单独注明为西部项目,资助强度和要求与国家一般和国家青年相同,其立项及管理办法按哲社办要求执行。
各类课题的资助额度分别是: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我办已经收到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但需附证明或与我办核实)。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五)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七)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八)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项目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9年1月10~2月22日:各申报者填写2019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启用2019年1月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至学院(部)。由学院(部)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的意识形态倾向及学术质量等进行集体论证,努力发挥团队的智慧,提出修改意见。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2月22日前,各申请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部)科研秘书处。
(二)2019年2月22-24日:学院(部)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查重检查。凡是形式问题多的项目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请学院(部)把好形式审查关。2019年2月24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统一将《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他类别)》、《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他类别)》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 gxnu.edu.cn,以便社科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初审。
(三)2019年2月25~27日: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反馈审核意见。通过审核后,申报者打印、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四)各学院(部)、各单位请于2019年2月27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定稿后的《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一式7份;《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他类别)》一式3份,《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他类别)》一式6份、汇总表、查重表一式1份(需加盖学院(部)、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社科处。纸质版材料均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gxnu.edu.cn。
请各有关学院(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师申报,努力提高选题针对性及课题论证质量。请申报老师认真仔细阅读附件8《2019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附件9《2019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活页填写建议》后再填写申报材料。
不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附件2: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附件3: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4: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8:2019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填表注意事项.doc
附件9: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填写建议.pdf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