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76-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下半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14年以来(含2014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和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2013年以前(含2013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教育厅不再安排结题。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资助”“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资助”或“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凡被撤项的项目,由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主持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督促到期应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相关结题材料,并于2018年12月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材料统一交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自然科学类的项目材料报送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人文社科类的项目材料报送社科处科研科。
(二)各单位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各单位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和各项目结题申请材料《广西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一式2份)、《结题支撑材料》(一式2份)、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2份)。以上结题申请书、结题支撑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共一式2份),纸质材料均请A4纸双面打印装订,同时将所有结题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部门邮箱。
(三)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的项目需如实填写《结题申请书》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此表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统一在纸质材料上加盖学校财务部门的公章,自筹课题“经费决算表”不需盖章。
(四)如有成员变更、延期等申请的,请将批复材料作为附件上报。
(五)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教育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六)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科研部门审核后提交教育厅审批。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科技处联系电话:5846837,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社科处联系电话:5846433,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附件:1.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
2.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
3.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1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附件2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调整表.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