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69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社科工作办拟遴选增补一批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为做好我校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资格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 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
3. 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有个人专著或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
4.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门研究领域可放宽到70周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6. 新增的专家原则上应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项以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部)、各单位须联系到每一位达到入选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条件的专家(详细名单见附件1),征求专家本人意愿,对愿意入选的专家,请组织专家自行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填写。首次注册和登录方式详见系统操作使用说明(见附件2)。社科处将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入库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完整。
2. 同行评议专家不是待遇。推荐工作要本着切实可用、对工作有利的原则,不愿意不热心不关心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工作的,或者学术水平一般的,不要推荐。
3. 我们已对我校原有同行评议专家名单进行了统计,请各单位组织原有专家登录平台对专家信息进行核对,信息如有变更,请直接在平台中修改。
4.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专家于10月12日上午下班前完成系统在线填报、修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邓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13737733772。
附件:
1.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及拟推荐专家信息一览表(单独下发)
2.国家社科基金鉴定专家系统操作简要说明
附件1: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及拟推荐专家信息一览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