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66-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的通知

2018-09-20 59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1号)要求,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桂林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为各级党委政府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以及申报指南

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桂林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当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申请人可围绕自己的研究专长,依据《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1,以下简称《参考选题》)进行选题。申报者也可以在《参考选题》以外自行设立课题进行申报,但要符合选题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三、成果要求

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主要为应用对策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完成时限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年。应用对策研究应着眼新形势下国家和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地方当前发展重大需求,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桂林市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别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须按桂林市哲社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见附件2)填写。课题申请人只能以课题组长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凡在桂林市社科规划研究重点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不实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评审办法与鉴定结项相关规定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采取实名通讯鉴定和实名集中鉴定相结合的方式。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六、课题申报时间进度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920日~107日:各单位组织老师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

(二)1010日前: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工作,把好意识形态政治关及学术质量关。同时,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捌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社科处科研科。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书直接以申报者姓名命名)、《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 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1. 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参考

选题

     2.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书

     3.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

汇总表

附件1: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参考选题.docx

附件2: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3:2019年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