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41-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8-06-07 31
 

各学院(部)、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自2018年起设立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加强对相关领域研究的资助力度,重点资助一批研究项目。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始终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切实加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确保有人做、有传承。

二、研究领域

重点围绕对国家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础学科,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而亟需抢救的濒危学科,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强的特色学科等。涉及一级学科主要包括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宗教学、民族学、语言学等人文基础学科,涵盖敦煌学、藏学、边疆史、边海防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历史地理学、地名学、中小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史、周边外交及中外交往史、少数民族史、简牍学、古文字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语小语种、因明学等学科领域。

三、资助强度和研究周期

(一)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40万元。

(二)研究周期为3-5年。课题组应按年度提交正式发表的有分量、有深度、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我办将择优在《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版和我办工作网站宣传推介。

四、投标条件及有关要求

为避免重复资助,凡主持在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等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专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不同内容申报本专项项目。

 五、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尤其是文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应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学院(部)应参考以上研究领域,结合自身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组建精干、高效的专业研究团队。各学院(部)要精心选择政治素质高、前期积累扎实、学术信誉良好、潜心治学“甘坐冷板凳”的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鼓励青年学者申报相关课题。

(二)为了加强我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推进我校科研育人工作,各申报者应积极吸收学生参与课题研究,每个课题应吸收不少于2名研究生担任课题组成员。

(三)组织申报进度安排:

1. 67-18日,申报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者所在单位组织学院(部)专家、同行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仔细论证及修改。

2. 各学院(部)于611前将拟报选题及申报者姓名报送社科处科研科;

3. 各学院(部)于61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学院(部)+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研究专项项目”字样。

4.619,社科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申报者根据社科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申请书。

5.620日前,各学院(部)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七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同时将申请书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定稿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电子邮箱:skc@gxnu.edu.cn

附件: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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