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号 关于做好2017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单位:
为提升学校社科成果质量,鼓励和资助我校有雄厚研究实力的人文社科专家围绕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打造精品力作,潜心研究,培育和产出一批高水平、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原创成果,广西文科中心拟通过设立“科学研究工程•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目标
引导和激励我校学者冲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实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零的突破。
二、项目资助条件
已围绕某一重要领域或方向开展五年以上研究工作,并有很好的研究成果积累。经过培育、沉淀和完善,在未来5年内,有实力产出重大研究成果并能冲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一)申报人已获得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
(二)申报人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有重大贡献或已经取得阶段性前期成果,有较大影响力,得到国内学界认可。
三、项目经费及要求
1.2017年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项目拟培育5项,每项经费10万元。立项后拨付5万元,立项后五年内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即为结项,再拨付5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成果的凝练、完善等工作。
2.项目立项五年内,负责人须申报每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未提交申报材料将向学校退还全部培育经费。
3.凡接受项目资助而完成的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广西师范大学。
四、项目评审
项目遴选采取“项目负责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校内外同行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评审环节以答辩评审方式进行,专家投票表决确定是否立项。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申请者请从通知后的附件下载、填写《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 在填写项目申请书的同时,提交项目初期成果。学术专著类:需提交尚未出版的学术专著书稿(须已完成50%以上)及其他证明具备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的相关材料;论文类或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交具备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的相关材料。
3. 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A4纸双面印制,胶装成册;一式6份)、相关材料6份提交至广西文科中心办公室(育才校区图书馆西侧310室),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gxwkzx@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5843330。
附件: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7月10日
科学研究工程 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