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33-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经费预算的通知

2016-09-29 30
 

各项目负责人: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经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9月)》,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今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尽快根据新的经费管理办法做好经费预算。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写预算回执项目范围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以及教育学项目。

二、预算填写注意事项

(一)新出台的国家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较之前的经费管理办法做了较大修改,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研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9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明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等文件、说明材料(见附件1),据有关规定填写《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回执》(见附件2

(二)关于各项预算科目的填写问题

1. 关于间接经费。间接费用是指责任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责任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有关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具体管理规定另行制定。我校间接经费的额度根据最高比例核定,即50万元及以下项目资助总额度的间接经费比例为30%,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间接经费为6万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间接经费为5.4万元。间接经费在结项时无需审计。

2.关于直接经费。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直接经费为14万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直接经费为12.6万元。预算时请注意如下几点:

1)直接经费包含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出版费和其他支出等8个经费科目。直接经费的各科目开支均不设最高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支。直接经费各科目开支范围详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9月修订)》等系列文件、说明。

2数据采集费的预算一定要细化,如包含在内的差旅费、劳务费、购买小礼品的费用等等都应归入到相关其他科目里,不要统一放在数据采集费里预算,否则这部分预算容易出现执行不满的现象。

3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低于直接费用20%的,不用列出预算明细;超过了的则要根据要求列出预算明细。这块经费预算额度一定要做足,因为此块经费一般不予调增,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增的,需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

4)设备要和办公用品区别开来,根据我校财务报账实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属于设备,设备耗材、笔墨纸张、文件夹等属于办公用品。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不得列支论文发表版面费、出版费。但项目结项后结余经费可用于出版,所以各课题组如有出版需求的,在使用经费时可预留一定金额用于出版成果。

6)其他支出一般包括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费、通讯费、互联网服务费等支出。

3.关于外拨经费。跨单位合作的项目,确需外拨资金的,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并附外拨资金直接费用支出预算。经费外拨单位须与申请书中所列外单位课题组成员单位一致。外拨经费可在直接和间接经费中列支,直接经费需要外拨的需另附与本回执一样格式的外拨经费预算;间接经费外拨金额,由责任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协商确定,但责任单位间接费用和外拨间接费用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核定的间接费用。

三、填报时间及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8日(周六)前将经费预算回执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进行审查,待社科处审核定稿后,于1013日(周四)前提交经费预算回执表纸质版(A3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到社科处科研科。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电子邮箱:skc@gxnu.edu.cn

附件: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9月修订)》等系列文件、说明.zip

    附件2: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回执.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