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2016-09-18 3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廉政理论研究,培养高校廉政理论研究的人才队伍,现将2016年度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目的

申请者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申报课题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改革发展大局,结合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注重实效性。

二、课题指南

(一)以新发展理念指导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二)高校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三)十八大以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研究

(四)高校实践“四种形态”的面临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五)十八大以来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新成效新经验研究

(六)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七)当前国外反腐倡廉的经验与教训研究

申报者也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课题资助经费及结项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研究工作时间有保障。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资助经费每项5000元。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发一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通过验收、确认可以结项再拨付二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

结项获得优秀等级的课题,若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其成果,奖励2000元,若被厅级以上部门采纳其成果,奖励1000元。

(三)结题条件

项目完成以下两种指标之一,可申请结题:

1、完成1篇学术论文及1篇成果要报。

2、完成1篇调研报告及1篇成果要报。

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负责组织课题的鉴定工作,成果鉴定通过后方可出版或发表。

(四)结题方式

采用现场答辩形式,由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出具结题证书。同时,课题负责人根据专家修改建议进行补充完善,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统一汇总成果并上报相关政府部门。

(五)结题评审时间

2017630日前(以通知为准)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汇总表一式1份)于1031日前交到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图书馆西侧31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附件1:《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4:《成果要报格式》.docx

  

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