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廉政理论研究,培养高校廉政理论研究的人才队伍,现将2016年度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目的
申请者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申报课题要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改革发展大局,结合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注重实效性。
二、课题指南
(一)以新发展理念指导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二)高校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三)十八大以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研究
(四)高校实践“四种形态”的面临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五)十八大以来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新成效新经验研究
(六)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七)当前国外反腐倡廉的经验与教训研究
申报者也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课题资助经费及结项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研究工作时间有保障。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资助经费每项5000元。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发一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通过验收、确认可以结项再拨付二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
结项获得优秀等级的课题,若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其成果,奖励2000元,若被厅级以上部门采纳其成果,奖励1000元。
(三)结题条件
项目完成以下两种指标之一,可申请结题:
1、完成1篇学术论文及1篇成果要报。
2、完成1篇调研报告及1篇成果要报。
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负责组织课题的鉴定工作,成果鉴定通过后方可出版或发表。
(四)结题方式
采用现场答辩形式,由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出具结题证书。同时,课题负责人根据专家修改建议进行补充完善,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统一汇总成果并上报相关政府部门。
(五)结题评审时间
2017年6月30日前(以通知为准)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各单位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汇总表一式1份)于10月31日前交到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图书馆西侧31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
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