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30-关于组织申报学校2016年度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2016-09-07 47
 

有关单位:

依据《广西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精神,为了做好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

本年度受理申报的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类别为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强度:5000/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二、  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学风端正,工作勤奋;

(二)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研究工作时间有保障;

(三)申请者必须是已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在校在岗的教职工,申报项目的同时必须报送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者未获得过学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

(五)申请者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并公开发表过2篇(含)以上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论文。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61019日前

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核对后即退回);《汇总表》统一报送社科处科研科;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个人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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