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4年度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经费配套手续的通知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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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师政科技〔2013〕0024号)精神,为鼓励广大教师及科研工作者争取高级别科研项目,学校对获立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经费配套奖励。配套经费按一定比例分为立项费和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费、仪器设备购置费、学术交流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符合学校配套条件的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共计106项,具体清单已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请各单位根据清单收集项目负责人的经费本,并于2015年7月6日前交到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统一办理配套经费登记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