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广西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加强教育宏观政策战略研究,更好地为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决策服务,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已启动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只提供选题范围和研究方向,申报人在具体确定课题时应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问题,适度超前地进行选题。对《指南》范围以外的选题,如申请者认为确实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二)立项课题要体现实用性、探索性和独创性。既要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注重现实问题的解决,又要紧跟教育教学发展的前沿动态;既要重视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又要注重教育科研的学术品位和理论高度;既要重视外地先进科研成果的引进学习,又要注重自我研发和自主创新。
二、课题研究周期及类别
(一)课题研究周期: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相关委托管理单位批准。
(二)此次申报的课题类别分为四类:委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自筹经费重点课题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
委托重点课题:紧密结合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由自治区教育厅及其相关处(室)、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定向申报,研究期限为1-2年,经费由委托单位拨付。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是指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较大价值,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能解决教育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对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有重大作用的;有一定理论高度,在研究方法上有新探索的课题。计划全区范围内设立30项,每项课题一次性资助经费1万元,面向全区征集。
自筹经费重点课题:是指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对全区或某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能解决部分地区或某教育阶段的实际问题,在理论、实践和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的课题。计划全区范围内设立50项,每项课题无资助经费(要求所在单位至少资助经费1万元作为课题研究经费),面向全区征集。
自筹经费一般课题:一般为普及型课题,规模小,周期短,突出教育科研的实效性。每项课题无资助经费(要求所在单位至少资助经费5千元作为课题研究经费),面向全区征集。
三、申报名额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名额
2015年度课题立项实行限量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1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研究小学和幼儿教育范畴的应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须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1)无独立见解的编著。
(2)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立项过的课题,且申报论证中无新的开拓性或纵向拓展研究内容的。
(4)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自治区教育厅“十二五”教改立项及自治区其他厅级单位“十二五”课题立项的课题。
(5)自筹经费项目单位无配套资金支持的课题。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申报人,不能承担“十二五”课题:
(1)历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十一五”期间招标重点课题除外)。
(2)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所承担的“十一五”规划课题的。
(3)“十一五”期间结项课题没有达到应有水平,未能通过专家鉴定验收的。
(4)“十一五”期间课题经费使用中有严重违犯财务制度的。
四、课题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4月8日前将按照论证质量排序后的汇总表和《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电子文档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广西教科课题”字样。
(二)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的项目,请于2015年4月13日提交正式的《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制)报送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3: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