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12-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5-01-23 224
 

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5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
  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院士牵头申报,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4201536日前:申请者请将《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c@ gxnu.edu.cn,社科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

 5.201538日前:申请者根据社科处反馈审查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将定稿上传至申报系统,并将纸质版送交社科处科研科(一式2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2015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