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我校申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3月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了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研究方向、申报范围、立项种类、资助额度、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评审方法,做好项目选题及论证工作。
三、项目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4年12月10~18日:拟申报项目的老师填写《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征集表》,各学院、单位于12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单位《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征集表》以及《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选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选题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单位公章上交至社科处科研科。
(二)2014年12月19~22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上报选题进行评审,并将专家所提指导、修改意见反馈学院。
(三)2014年12月22日~2015年1月5日:申报者填写《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启用2014年12月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学院。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注意事项和建议,请详细阅读附件8、附件9。由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或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进行集体论证,努力发挥团队的智慧,提出修改意见。申请者根据学院专家意见进行修改。1月5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将通过本学院初步论证的《申请书》及活页、《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中需将申报项目按照选题和论证质量进行排序。
(四)2015年1月6~12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各单位的《申请书》及活页进行评审,将专家所提修改意见反馈到各学院、各单位。
(五)2015年1月12~19日: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及活页。1月19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各单位统一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过的《申请书》、活页以及《申报查重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六)2015年1月19~23日:社科处再次组织专家进行第二次项目评审,根据我校申报名额确定最后申请者名单(未通过专家评审者不再有资格上报)。社科处将通过学校专家评审的《申请书》及活页,连同形审意见一起反馈到各学院、各单位。
(七)2015年1月24~25日:社科处分学科举办现场论证会,邀请专家与入围申报者现场交流论证修改方案;
(七)2015年1月25~2月23日:申请者根据社科处反馈意见修改《申请书》、《活页》。2月23日(年初五)前,各学院、各单位统一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活页以及《申报查重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八)2015年2月24~2月27日:社科处反馈审核意见,通过审核后,申报者打印、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2月26日(年初八)前,各学院、各单位将《申请书》及活页(《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十一份,双胶80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须确保墨迹清晰)、《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送社科处科研科,同时将《申请书》及活页定稿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月27~28日(年初九),社科处统一将所有项目录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系统;同时盖章打包寄往区哲社规划办。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单列学科教育学、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对各学院、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预审,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才能正式申报。请各学院、各单位要尤其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师申报,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由于今年的申请书及活页填写要求变化大、时间安排紧,我校的申报项目必须在放寒假前确定,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注意好受理申报材料及审核截止时间,安排好专人负责,确保按照上述时间做好安排,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不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邮箱:skc@ gxnu.edu.cn,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3: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征集表(12月16日版).doc
附件6: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7: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8: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填写建议.doc
附件9: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材料填表注意事项.doc
附件10: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11: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查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