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厦门大学签署协议 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单位
11月2日,我校与厦门大学“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厦门大学颂恩楼215会议室举行。厦门大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李建发,我校副校长钟瑞添代表双方签订协同合作协议。我校社科处、广西人文社科发展研究中心、桂台合作研究所、经济管理学院有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钟瑞添副校长对厦门大学成功申报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表示祝贺,对我校与厦门大学成功签署合作协议感到高兴。钟副校长表示,厦门大学开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研究不仅起步早,而且具有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优势。广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积淀深厚,与东盟国家合作办学历史悠久,对台交流合作方兴未艾,在中国大陆、东盟、台湾三方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中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广西师范大学将充分发挥广西区位优势及研究特色,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研究提供独特的视角,提供丰富的素材,以创新性成果支撑“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厦门大学李建发副书记、副校长表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建立适应了国家重大的战略需求,它旨在与海峡两岸产、学、研、用部门通力合作,展开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协同创新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学术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来破解理论和实际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广西师范大学拥有丰富的对台工作经验和扎实的涉台研究基础,与广西师范大学协同合作一定能扩展研究平台,拓宽研究空间,对中心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他希望双方今后密切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各项合作落到实处,共同促进两岸关系研究的创新发展。
在签约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双方业务部门负责人还就具体项目合作、人才培养、数据库建设、两岸学术交流等合作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根据《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合作协议》和《广西师范大学参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合作建设方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将在广西师范大学设立“人才培养基地”及“数据库建设基地”。双方将以人才培养为龙头,以取得创新性成果为目标,在两岸经济一体化、两岸文教融合、两岸共同事务合作治理制度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大理论创新等领域进行协同攻关,共同研究。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了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由厦门大学牵头建设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获得认定,成功跻身国家级级协同创新中心。中心旨在通过和海内外政、产、学、研、用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合作关系,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大理论创新”、“两岸经济一体化”、“两岸社会整合”、“两岸文教融合”、“两岸共同事务合作治理”等五大领域展开协同创新研究和实践,破解理论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产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培养一批顶尖研究人才,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