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处 文 件
社科[2014]43号
关于组织参加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决定开展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活动通知转发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主题,总结和展示我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制建设、理论研究、宣传教育、执法实践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充分反映我区各民族互相了解、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的良好社会风气,充分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讴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带来的巨大变化,反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貌新成效。
二、征文对象
个人、集体和单位均可投稿。
三、征文要求
(一)原创作品,征文内容符合现行政策、政治以及版权要求。
(二)征文可以采取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政论、专题经验总结等形式,篇幅5000字左右,特别优秀的文章可放宽至10000字。
(三)来稿末尾请注明作者职业、民族、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并提供征文的电子文档。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征文评选
(一)本次征文活动由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
(二)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将在自治区民委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刊发优秀征文。
(三)本次征文将评选出50篇优秀征文汇编成册,并由出版社公开出版。
(四)被采用的征文将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支付稿酬。
五、投稿方式
2014年7月25日前,应征者请将应征文稿用word文档、A4纸、仿宋体4号字,打印一式6份,以学院为单位,交到社科处社会服务科,由社科处收齐后统一报送至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社科处社会服务科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图书馆西侧门309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兼传真:0773-5843330)。同时,请将电子文稿打包,以“学院+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征文”字样命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gxnu.edu.cn。
六、评选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将于2014年9月15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gxmw.gov.cn)公布。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4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