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科学院2013年度集体科研考核结果测算工作的通知

2014-01-06 287
 

各文科学院:

社科处拟于近期测算文科学院2013年度集体科研考核结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2013年度集体科研考核办法参照《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见师政科技〔20130023号文件)执行,各文科学院应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考核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要求提供考核证明材料。

二、考核程序

第一阶段:社科处下发考核通知;

第二阶段:各文科学院上报考核证明材料;

考核内容

负责单位

材料上报程序

完成时间

科研经费

社科处

科研科根据纵向项目总经费、横向项目到位经费进行统计

2013

1231

国家级项目申报数

社科处

科研科根据各类国家级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统计

2013

1231

国家级项目立项数

社科处

科研科根据各类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进行统计

2013

1231

高水平成果

各文科学院、社科处

论文、专著、咨询报告类成果

各文科学院组织老师将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对照原件进行审核

2014

15

社会服务科对录入系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

2014

18

科研科从科研管理系统下载通过审核、属于高水平成果范围的成果进行统计

2014

19

文学艺术与体育类科研工作

各文科学院填报《广西师范大学文学艺术与体育科研工作量绩效折算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科研科

2014

18

科研科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纳入统计

2014

19

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数

社科处

根据2012年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数进行统计

2013

1231

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获得数

社科处

根据2012年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获奖数进行统计

2013

1231

第三阶段:科研科根据考核统计数据测算2013年度集体科研考核分数,并将各项考核指标的数据明细及考核结果反馈给各文科学院;

第四阶段:科研科根据各文科学院反馈意见确定2013年度集体科研考核分数;

第五阶段:科研科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划拨2014年度科研绩效津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学院,将由人事处将2014年度科研绩效津贴整体打包发放所在学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院,2014年度科研绩效津贴将暂时不予发放。

三、工作要求

各文科学院要高度重视2013年度集体科研考核结果测算工作,并按照工作安排按时上报高水平成果考核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未按时间上报的高水平成果,将不予纳入考核。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文学艺术与体育科研工作量绩效折算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