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文科有关学院:
为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更好地发展,学校拟对师政科技〔2010〕6号“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进行修订。现广泛征集各文科学院的意见和建议。
一、请各相关学院对《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实绩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中“单篇论文奖励”部分提交具体的修定意见和建议。
二、推荐新一轮“广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论文奖励期刊的名录(以下简称:奖励期刊)”。请参照以下推荐原则进行:
(一)推荐的奖励期刊必须体现本学科的学术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根据期刊的影响,将推荐的奖励期刊分为两个级别:“A类奖励期刊”、“ B类奖励期刊”。
1、“A类奖励期刊”的推荐原则:
各学院依据本院现有一级学科,推荐一级学科最具权威的学术期刊1-2种,有6个以上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可增加推荐1种。
2、“B类奖励期刊”的推荐原则:
(1)各学院依据本院现有学科,按照每个二级学科推荐奖励期刊1-2种的原则予以推荐。
(2)所推荐的奖励期刊,原则上应属于CSSCI来源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及CSSCI来源集刊,原则上暂不推荐。
对于少数特殊学科,推荐的奖励期刊不属于CSSCI来源期刊,或者属于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CSSCI来源集刊,但在学科内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刊物和连续性出版物,如确有推荐必要的,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需附上推荐的理由说明,报社科处提交学校文科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
(三)各学科可根据本学院现有学科建设需要,提出若干种境外中文期刊、境外外文期刊奖励名单及奖励等级,同时附上推荐理由。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上述原则提出本学院关于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实绩奖励的意见,并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广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论文奖励期刊名录建议表》,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于2013年5月15日前报送社科处,同时将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社科处将汇总各学院意见报学校文科学术委员会审定。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论文奖励期刊名录建议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