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3-04-23 237

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十一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2013年全区高等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专项课题分为公开招标课题和个人申报课题两类。

(一)公开招标课题

该类项目的选题为《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3 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的指定选题,中标者以指定选题为课题名称开展研究。每项资助经费8000 元。

(二)个人申报课题

该类项目的选题可参考《课题指南》确定课题研究方向,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题目可自拟。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适度超前地进行选题,力求有时代性和针对性。每项资助经费5000 元。

二、申报条件

(一)此次专项课题实行限项申报,我校申报数为:公开招标课题1 项,个人申报课题3 项。

(二)课题申报者资格

1、此次专项课题申报面向全区普通高校从事和热爱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

2、申报者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否则须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3、申报者1人不得申报2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每一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每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申报2个课题。

4、已获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且尚未结题者、已获自治区高校党建研究立项课题且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自治区、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研究周期

公开招标课题的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时间20131231日止;个人申报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的申报课题,不予立项:

1、无独立见解的编著。

2、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立项的课题,且申报论证中无新的开拓性或纵向拓展研究内容的。

4、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的课题。

三、项目管理要求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评审工作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最终评审结果并公布立项名单。获得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且只能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获得立项的课题将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办理变更和结题手续。

四、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者请下载并填写《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书·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及《活页》,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进行形式审查(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党建课题”字样)。201352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活页》(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制,单独装订)和《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3 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doc

附件3:《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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