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3-04-23 270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64号)的精神,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一)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二)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三)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
.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
.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
.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
.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
.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
.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
.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
.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
.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广西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

(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网址: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申报系统为准。

(四)申请者请于2013527日前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项目申请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至社科处进行形式初审;请申请者注意关注反馈信息。

(五)各有关单位请务必于2013529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后的《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一式3套,A4纸双面印制)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四、出版要求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013年新版本).doc

附件3:《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