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64号)的精神,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一)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二)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三)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广西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
(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网址: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申报系统为准。
(四)申请者请于2013年5月27日前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项目申请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至社科处进行形式初审;请申请者注意关注反馈信息。
(五)各有关单位请务必于2013年5月29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后的《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一式3套,A4纸双面印制)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四、出版要求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013年新版本).doc
附件3:《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