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3-03-14 255

各相关学院: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和评审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即时通讯评审,计划于6月(评审41日以前申报的)、11月(评审91日以前申报的)各集中会议评审一次。

二、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成果完成比例可适当放宽),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三)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三名专家推荐。

(四)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请参考《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四、资助强度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15-18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

五、申报截止日期及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者请于201341日或91日前将材料报送社科处。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6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3套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4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3.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同行专家推荐申报).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出版社推荐申报).doc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doc

附件4: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