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国务院侨办2013-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国务院侨办2013-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国家侨务工作的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涉及侨务工作全局性、战略性、趋势性的主要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对侨务理论和侨务实践工作中的新领域和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基础侨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进行详实研究。
二、课题申报指南
根据国务院侨办要求,此次《课题申报指南》属内部文件,不能公开;拟申报课题的单位科研秘书请向社科处索取《课题申报指南》,并请各单位注意文件保密工作,切勿公开刊登或上网。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创新性。课题的设计内容,应当着眼于侨务理论和工作研究中的新领域和尚待突破的难点。基础研究鼓励理论创新和弥补侨务研究的薄弱环节;对策研究要求把握最新侨情和针对侨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科学性。课题应遵循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体现侨务工作以人为本的观念、服务全局的观念、协调合作的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三)前沿性。课题申请者应对本课题领域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有较充分的了解,研究成果应建立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
(四)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研究强调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注重政策研究,鼓励课题申请者提出比较具体、着力于对策性研究的专题,并能够在较短时期内拿出适应侨务部门工作需要的成果。
四、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课题的立项、管理、验收、保密与出版,严格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二)鼓励课题组牵头人通过整合力量,就申报大课题进行整体思路的研究。同时课题申请者也可在大课题范围内申报子课题。
(三)请课题申请者认真阅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四)每个课题组前两位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不得同时参与本届侨办其他课题的申请。
(五)课题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凡申报材料不实者,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取消课题负责人6年内的申报资格。
(六)本次申报没有设立具体的资助额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资助额度约为3-5万元,请各位课题申请者按照课题的实际情况制定经费预算。
五、截止日期及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者请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进行形式审查(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国务院侨办课题”字样)。2013年3月27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