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2013-01-16 468

 

各相关学院: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学校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艺术科学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者应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课题。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

三、项目申报指南

申请者可在《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范围内选题,进行深化研究;《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原有学科分类及名称进行了适当调整;具备相应学术积累、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的申请者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

基础研究要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鼓励艺术科学体系建设重要领域、方向与我国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集体攻关项目,鼓励这些研究领域与方向中优势学术资源的整合;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的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项目申报评审书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

(二)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需在项目申报评审书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

(三)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310日之后出生)。如申请者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者填报项目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凡承担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研究,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项均以结项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附在项目申报评审书中。

五、申报课题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1979-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以下简称《活页》)等,均可登录国家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cprc.gov.cn),或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单列学科中的艺术学科栏目,或从学校社科处网站本通知后附件处下载。

六、项目申报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3220日前: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或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的项目进行集体论证,努力发挥团队的智慧,提出修改意见。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二)2013221日:各有关学院根据将通过本单位初步论证的《申报评审书》及《活页》、《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三)2013222日至24日:社科处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

(四)2013225日至27日: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材料。

(五)各有关学院需于2013228日前将申请者正式提交的《申报评审书》(一式9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活页》(一式9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超过5页)统一报送社科处;同时将《申报评审书》及《活页》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七、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试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平台于2013130日左右在文化部网站(www.mcprc.gov.cn)开通。请申请者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积极进行网上申报,以便熟悉、掌握网上申报相关流程。从2014年开始,将正式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接受纸质材料报送。

由于项目申报正值寒假期间,请各学院、各单位合理安排受理申报材料及审核截止时间,务必按照上述时间做好安排,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不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注意事项》.doc

    附件2:《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3:《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doc

    附件4:《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7:《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1979-2012年)》.xls

    附件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2013年版)》.doc

    附件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2013年版)》.doc

    附件10:《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3年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