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2〕234号文《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2013年度一般项目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等。
(二)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三)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特别是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一)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二)哲学;(三)逻辑学;(四)宗教学;(五)语言学;(六)中国文学;(七)外国文学;(八)艺术学;(九)历史学;(十)考古学;(十一)经济学;(十二)管理学;(十三)政治学;(十四)法学;(十五)社会学;(十六)民族学与文化学;(十七)新闻学与传播学;(十八)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十九)教育学;(二十)心理学;(二十一)体育学;(二十二)统计学;(二十三)港澳台问题研究;(二十四)国际问题研究;(二十五)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其中需要注意:“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国标中的“马克思主义”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向;“逻辑学”是国标中的“哲学”二级学科;“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分别是国标中“文学”的两部分;“心理学”不包括国标中的“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体育学”不包括国标中的“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国际问题研究”、“港澳台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为国标之外为促进相关领域研究发展而专门设立的申报门类。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近年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量及立项率增速很快,我校的立项数也是增幅巨大,为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本年度学校对各学院下达申报指标(各学院具体指标数参见附件),同时要求文科中心各团队也必须积极申报。请各有关学院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尤其是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高质量完成本单位项目的申报工作。
五、项目申报办法和时间进度安排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者务必请于2013年1月5日前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自行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四)社科处将随时关注项目申报系统,对上传成功的项目进行形式初审;并在项目申报系统中及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请申请者注意上网关注反馈信息。
(五)各有关单位请务必于2013年1月8日前将通过形式审查后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和《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送交社科处。
(六)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下载地址
附件2:《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3:《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